体罚致皮骨分离岂能花钱封口 教育惩戒不得越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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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新闻
教育惩戒不得越界,5月7日(昨日)公布了“老师体罚学生导致皮骨分离”的案件事实,我国教育法规定了老师拥有教育惩戒权,但同样也明确规定了禁止实施的不当教育行为,禁止教育惩戒越界,如今还想通过钱款手段躲避法律追究,实在不配为育人者。具体详情,请见下文。
5月7日,平顶山市卫东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,正式公布了此前发生于当地的“老师体罚学生致皮骨分离”事件的处理结果。经鉴定,受到体罚的9岁学生苑某某受到轻伤,构成轻伤二级,为此,涉事教师常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尽管此案目前仍在侦办,但人们不难预见——常某必将为其残忍的行为受到法律的惩戒,付出沉重的代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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